
8月15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省住建厅等11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河南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全面推进电能替代提供了政策依据。《方案》要求在分散燃煤小锅炉和居民生活散烧煤电能替代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最大限度减少散烧煤和燃油使用量,郑州、安阳、鹤壁、新乡、焦作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要率先开展农村居民生活“煤改电”、“柴改电”试点和推广应用。具体来说,地方政府可以结合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民用散烧煤、燃油等污染治理,积极推广使用电锅炉、电窑炉,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方案》提出,各地方政府要重点对实施燃煤锅炉、燃煤窑炉电能替代企业,政府确定的农村“煤改电”试点用户,以及安装节能电采暖设施的城镇居民用户,开展设备一次性补助和运行补贴;对实施电能替代的工商业用户,以电能替代电量电费中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为限给予支持。 (河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