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河南省将复制推广上海、广东、天津、福州自贸区的19项改革事项。其中,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分别是: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税控发票领用网上申请,企业简易注销,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单一窗口免费申报机制,国际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制度,出境加工监管,企业协调员制度,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国际航行船舶检疫监管新模式,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引入中介机构开展保税核查、核销和企业稽查,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新郑综保区,郑州出口加工区A、B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分别是: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委内加工监管,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河南发布) 详见新乡市工信委网站:
http://xxgxj.gov.cn/zcfg/201611301544232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