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01-04 新乡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1月4日,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与用户订立入网协议时,应当要求用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并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此外,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为用户开通包月付费或需要用户支付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用户的同意。征得用户同意的凭证作为电信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与电信服务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通知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新华社) 标签: 上一篇: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批复盐业体制改革方案 下一篇:河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成立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