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目录(2017年本试行)》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引导目录(2017年本试行)》,涵盖大数据核心产业、大数据衍生业态、大数据关联产业、大数据产业基础支撑四个领域。其中,大数据核心产业领域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处理、流通交易、信息安全等环节的技术研发及应用;大数据衍生业态领域包括大数据与各行业融合创新应用产生的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大数据关联产业领域包括大数据采集、加工、应用过程中需要的硬件、软件产品;大数据产业基础支撑领域包括发展大数据产业所需要的新一代信息网络、北斗导航、数据中心、大数据特色产业园区、大数据智力支撑。(河南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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