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取消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调整三项政府性基金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03-23 新乡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4月1日起,河南省将取消停征房屋转让手续费、卫生检测费、婚姻登记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基金两项政府性基金,并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据测算,取消调整这两大类费用后,每年可为企业和个人减轻负担约30亿元。(河南工信) 标签: 上一篇:国家发改委: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下一篇: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