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4月1日起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日前,财政部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4月1日起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这意味着,今年2000亿元降费的“头炮”已经打响。此次政府性基金降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二是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在扩大免征范围的同时,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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