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全市开展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全市开展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市景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景区品质,决定在全市开展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旅游局对新时期景区发展的要求,严格对照标准,切实优化旅游景区内外软硬件环境,提升旅游景区品质和内涵,以品质升级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产品定位为导向,坚持整治与提升并重、培育与创建并举,全面推进我市旅游景区转型升级、提质增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旅游部门对景区问题及整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旅办发〔2012〕166号)和《新乡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关于规范景区开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外侨旅〔2016〕72号)要求,对景区内部及外部村镇、旅游通道等重点部位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彻底整治景区在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景区环境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以整改促提升,确保全部景区达到相应A级标准,使全市旅游景区形象品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提升,从而促进新乡旅游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景区沿线道路。按照“洁化、绿化、美化”的要求,加大对景区沿线公路沿线两侧、重要节点环境整治力度,对损坏的路面、道路边坡、安全设施进行及时整修更换,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畅通。
(二)景区内外村庄。加强景区内部和周边出入口村庄环境和产业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出台相关办法,建立长效机制,杜绝乱搭乱建、私拉营运、污染企业和环境“脏、乱、差”现象,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三)游客服务中心。重点解决游客中心位置不合理、规模偏小、功能不完善、关门谢客的问题。要求游客服务中心设置在主入口附近,丰富完善内部电脑触摸屏、休息设施、咨询服务设施、导游讲解公示等功能,同时在建设规范化的同时,突出建筑造型景观化,服务人性化,细节化。
(四)旅游厕所。重点解决游客中心、停车场、游客集散区域缺乏A级旅游厕所、厕所建而不管、卫生脏乱差甚至个别景区存在旱厕等问题。
(五)停车场。重点解决景区非生态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停车场缺乏管理的问题。4A级景区停车场应建设为生态停车场,3A级及以下停车场应建设为硬化或黑化地面,鼓励建设生态停车场。停车场要有规范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标识标线和专人值守。
(六)标示系统。重点解决旅游标识牌陈旧毁损、各式各样、制作不规范的问题。应设计和制作与景区协调的统一风格的标识系统,正确使用全景图、导览图、指示牌以及中外文翻译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拆除破损、错误、老化陈旧的标志牌、导览图、介绍牌、条幅等。
(七)环境卫生。重点解决景区内垃圾乱丢弃、污水乱排放、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景区要力争做到路面净、亭台净、树池净、无烟头纸屑、无瓜皮果核、无卫生死角、无污泥积水、无小广告、无垃圾残留等。室内游览区、游客中心、值班室、管理间等室内场所要努力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无死角、无损坏;垃圾箱要实现外壁净、内胆净、内底净、周边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八)环境设施。重点解决景区电线乱设、建筑垃圾乱堆、农家摊位乱摆、广告牌杂乱的问题。要对景区内外和村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对旅游购物和农家乐统一管理,集中管理,清除占道经营,清除景区内外不协调景观建筑,确保景区内外环境整洁有序。
(九)智慧旅游。重点解决景区闭路监控设施不完善,无语音导游,无独立网站或网站内容不丰富,电子商务未开展等问题。景区要开通网上预定和网上支付服务,4A级及以上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和游客集聚区要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等。
(十)管理服务。重点解决景区制度不健全、档案不完整、执行不力和人员服装不统一、礼仪不规范甚至谩骂殴打游客的问题。景区要建立健全景区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记录,并按年度及时归档。加强旅游投诉管理,游客中心明显位置应当公布当地旅游部门投诉电话,配备有旅游投诉电话和游客意见簿,有专人处理投诉。做好景区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强化管理者和员工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水平。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完善安保预案,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安全巡查。
四、实施步骤
整治提升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整治重点和时间安排。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集中整治提升阶段(4月1日-11月30日)。
1.自查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对照标准和整改要求,认真查找景区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和提升工作方案。
2.整治提升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对照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和标准,全面开展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工作,彻底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加大建设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精品景区。
3.抽查督导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市旅游部门要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实地指导景区整治提升。市里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县(市)、区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通报督导情况。
(三)验收处理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景区整治提升情况进行检查,并于12月1日前向市外事侨务旅游局报告整治情况;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将结合每年的景区复核工作,组织专家按照标准全面验收各景区的整治提升效果,并进行通报。对工作重视程度高、复核效果好、达到相应A级标准的景区给予通报表彰;对不达标的景区给予摘牌或降级处理,并约谈当地政府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在全市景区开展专项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景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按照要求开展好此项活动。
(二)全面彻底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审视辖区内景区存在的问题,从景区本身到外围,切实找准找对自身问题,尤其是制约长期发展的一些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彻底解决景区发展存在的各种问题。要从提升景区品质,突出景区特色,增强景区吸引力等方面,加大投入,建设精品景区。
(三)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加大对旅游景区的整治督导力度,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动态的景区质量提升长效机制。
附件:新乡市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新乡市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政府成立新乡市旅游景区整治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世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传勇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崔 红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成员:张平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田慧芳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张同新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王志海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经检支队支队长
冀国强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崔红同志兼任。各县(市)、区要成立该项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专门领导负责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