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6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2017年4月3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三个转变”要求,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树立“质量第一”理念,深入推进质量立市和名牌带动战略。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文〔2014〕150号)有关规定,经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延津县克明面业有限公司、河南银金达彩印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天利工业炉有限公司、五得利集团新乡面粉有限公司、新乡护神特种织物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2016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各奖励50万元人民币;授予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2016年度新乡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和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和模式,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全市各类企业要以受表彰单位为追赶标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崇尚科学管理,提高绩效水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和名牌带动战略,进一步强化措施,注重质量引领、品牌带动和典型示范,坚持提质转型发展,为推动“创新新乡、富裕新乡、文明新乡、绿色新乡”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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