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河南省发改委出台《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重点突出“放管结合、目标导向、分级管理、精简流程”的原则。明确各级节能审查管理权限,省级发改部门负责审查国家审批或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项目,包括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项目,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不再进行节能审查行业目录的项目,免于节能审查。(河南发布) 详见新乡市工信委网站:
http://www.xxgxj.gov.cn/zcfg/201705101032312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