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请推荐2017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新工信〔2017〕120号 各县(市、区)、相关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请推荐2017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的通知》(豫工信联节〔2017〕143号)转发你们,望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严密组织  请各县(市、区)、相关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豫工信联节〔2017〕143号要求,有重点地对辖区内企业(含市属企业)进行筛选,结合相关规划政策,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工艺技术、审批情况、投资规模、经济效益、节能环保效益、项目风险、还款来源、资信情况等方面进行论证,填写《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评价表》(见原文附件1)。论证通过后,以正式文件向市工信委提出推荐意见,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项目。  二、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相关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要求,于2017年5月2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六份)和电子版报至市工信委(节能科)。报送材料包括《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申请报告》(见原文附件2)以及正式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李自献  赵爱玲  联系电话:3696815  电子邮箱:xxgyjjn@163.com   附件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推荐2017年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项目的通知  附件2: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评价表  附件3: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点信贷项目申请报告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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