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新乡市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王登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尚进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天兴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全中 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牛守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张文慧 市发改委主任
吴毅强 市住建委主任
胡建森 市环保局局长
杜家武 市工信委主任
贾共卫 市工商局局长
梁万魁 市质监局局长
李宝琴 新乡广播电视台台长
郭书佩 辉县市政府市长
范士富 卫辉市政府市长
申乐民 新乡县政府县长
吴山保 获嘉县政府县长
王保明 原阳县政府县长
李维山 延津县政府县长
王献臣 封丘县政府县长
冯利霞 卫滨区政府区长
郑援越 红旗区政府区长
牛晓辉 牧野区政府区长
赵军伟 凤泉区政府区长
王学胜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刘思江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路文忠 平原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李全中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分顺、市发改委调研员戚向群、市住建委副主任王晓河、市环保局副局长王永艳兼任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整体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协调各成员单位集中办公场所,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对接上级财政部门。
市发改委负责新乡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资料收集汇总,对接上级发改部门。
市住建委负责集中供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基础资料的收集、项目谋划等工作,对接上级住建部门。
市环保局负责提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出台措施、有关规划等情况,对接上级环保部门。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负责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数据上报工作。
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协调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资料收集、数据汇总、项目谋划等工作。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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