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新乡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复查工作的函》(豫建函〔2017〕45号)通知要求,河南省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工作今年全面展开。为扎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全面完成迎检任务,按照通知要求,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16〕235)规定,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重点内容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针对我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把复查迎检工作与我市加快建设创新、富裕、文明、绿色“四个新乡”的奋斗目标结合起来,抓重点、促整改、求实效,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我市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全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促进新乡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复查重点内容要求,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达标情况和复查重点内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自测),其中今年复查的重点内容是: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和实施情况;城市绿线划定及公示情况;三绿指标(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的巩固和提高情况。
2.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队伍建设以及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3.近三年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园林绿化建设养护资金投入情况;城市综合性公园及各类绿地的建设情况;河道生态景观建设和综合整治情况;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情况。
4.生态型、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集雨型下沉式绿地建设情况;节水、节材、乡土植物应用等情况,以及立体绿化、林荫路推广情况。
5.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市政公用各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情况;城市供热供气老旧管网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城市桥梁检测与加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推进情况;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二)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对于标准新增项目要逐条落实,查漏补缺,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
(三)根据自测结果,按照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检验整改结果,确保城市园林、市政、环卫、生态等内容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复查重点内容的要求。
(四)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复查重点内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迎检资料整理和编制任务。
(五)制订迎检方案,做好迎检路线和现场检查点的准备工作,完成迎检期间城市环境整治任务,以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实地复查。
(六)加大城市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巩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
三、工作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从2017年3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迎检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7年3月20日—4月10日)
市政府成立新乡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迎检领导小组),建立迎检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新乡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国家园林城市迎检动员大会,分解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启动迎检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自测评估及上报资料(2017年4月10日—5月10日)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和复查重点内容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单位达标情况、完成情况自查自测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内容指标的收集撰写和上报工作,市迎检办完成迎检工作资料汇总和整理。市迎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市迎检办组织人员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对全市迎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三)落实任务,全面整改(2017年5月10日—复查组到)
各责任单位,按照今年五项重点内容和《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进行逐项整改确保全部达标。
(四)准备及上报省厅迎检资料(2017年5月20日—6月20日)
内容包括:
1.五项复查重点内容总体情况及说明、证明材料;
2.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七项专项否决项和四项综合否定项的说明材料和证明材料。
(五)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组实地复查(2017年7月1日—10月30日)
制定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地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复检要求,完成迎检资料,制定迎检路线,组织全市性模拟检查,检查迎检工作落实情况,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各项工作。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深入开展整改工作,查漏补缺,落实责任,及时通报整改完成情况。
(六)迎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抽查(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制定迎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抽查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迎检文字材料、图片资料,完成专题片编辑制作。召开市迎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再次组织开展全市迎检模拟检查,对检查出问题再整改,并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其它工作。
四、工作措施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一名副职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项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迎检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并将达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各级要加强对迎检工作执行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二)对照标准,周密部署
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实现迎检工作的精准对接。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主要包括:一是开展全市市容环境、市政公用设施专项整治。各级城市绿化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对全市园林、市政、环卫等公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治和修复,切实提高公用设施完好率。要确保市容街景美观卫生,临街墙体要粉饰刷新,施工场地凡有碍景观的要予以遮挡。二是开展占绿、毁绿以及损坏和破坏绿化行为专项整治。在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实地复查前,市、区绿化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次占绿、毁绿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种违法建设、擅自占绿、毁绿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城市广告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对全市设在园林绿地中的各类广告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要及时整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要坚决清除。四是开展迎检路线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要求拟定迎检路线,并对路线沿线进行全面整治。绿化管理部门要对公园、游园、广场、街头绿地进行全面整改,达到精细化管理;河渠办对市区段河渠要加强管理,保持水面清洁,沿岸绿化要精细管理;城管部门要对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整治,沿线各种违章设施应一律撤除,同时加强无证摊贩管理,取缔各种流动摊贩,维护城市良好的公共秩序。公安部门要加强迎检路线的车辆管理,实现城市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确保迎检路线达到复查要求。五是抓好迎检期间扬尘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环境质量。
(四)密切配合,完善资料
资料准备是迎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和市迎检办要求,及时、全面、准确提供迎检工作有关资料。市迎检办要做好全市迎检工作的资料汇总和整理编辑工作。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需要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新闻宣传部门要根据迎检要求,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度。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电台、户外广告、公交车车体广告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园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以及近年来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成果。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迎检工作有关情况,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园林绿化,形成公众参与、社会协同办绿化的良好氛围。
附件:1.新乡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7年新乡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新政办(2017)32号 附件2.doc
附件1
新乡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登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天兴 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何光亮 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守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局局长
闫跃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 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新乡日报社社长
吴毅强 市住建委主任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刘 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郜建军 市民政局局长
南国良 市体育局局长
唐有启 市城管局局长
胡建森 市环保局局长
李国钧 市水利局局长
肖玉魁 市林业局局长
褚原新 市文广新局局长
李修国 市教育局局长
薛祖立 市卫计委主任
崔 红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王炎明 市统计局局长
田子超 市规划局局长
李才忠 市编办主任
王太宏 市河渠办主任
牛长友 市公路局局长
周联云 市住建委副主任
王金虎 市园林局局长
祁新明 市文明办主任
栗晓军 市接待办专职副主任
郭书佩 辉县市人民政府市长
范士富 卫辉市人民政府市长
李维山 延津县人民政府县长
申乐民 新乡县人民政府县长
冯利霞 卫滨区人民政府区长
郑援越 红旗区人民政府区长
牛晓辉 牧野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军伟 凤泉区人民政府区长
王学胜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刘思江 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主任:王天兴常务副主任:牛守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局局长副主任:吴毅强市住建委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李分顺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联云 市住建委副主任
王金虎 市园林局局长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复查迎检工作的总协调,组织落实复查工作的各项任务和督促检查、迎检等具体工作,安排迎检现场参观线路以及汇报会、总结会等。办公室分设9个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牛守军(兼)
副组长:吴毅强 市住建委主任
张新明 市园林局党委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迎检组织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迎检文字汇报材料、文件起草、编发简报、会议纪要、会务筹备工作等。
二、资金保障组
组长:荆汝大(兼)
副组长:李分顺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振宇 市住建委计财科科长
工作职责: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所需资金的筹措和管理,负责办公室财务日常工作。
三、督察组
组长:闫跃平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副组长:元小林 市纪委监察三室主任
李国英 市住建委纪委书记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负责对迎检线路、迎检点及周边园林绿化、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等全面整改督查;负责全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任务的督查、考核、奖惩,保证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顺利实施。
四、资料组
组长:吴毅强 市住建委主任
副组长:周联云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新明 市园林局党委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汇总、撰写、编辑、印刷迎检材料和会议材料;负责城市概况、环境状况的说明;负责复查迎检解说词的编写及讲解。
五、宣传组
组长:杨 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新乡日报社社长
副组长:褚原新 市文广新局局长
李宝琴 新乡广播电视台台长
杨少峰 市住建委副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的宣传报道,宣传牌、标语制作等。制作一部迎检复查专题片;定点制作两块大型户外迎检公益广告,市委宣传部确定宣传内容,市城管局负责完成制作等后续工作;在实地检查组莅新前夕,组织新乡日报、平原晚报、新乡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进行宣传,检查期间对检查组在新乡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报道;新乡电视台2017年4月-10月,滚动播放创建园林城市公益广告。
六、绿地建设组
组长:吴毅强 市住建委主任
副组长:周联云 市住建委副主任
王金虎 市园林局局长
陈丛辉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华海涛 市公路局副局长
杨富琴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文君 红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贾照超 卫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赵秀鹏 牧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张继有 凤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广富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彬魁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玉莲 市河渠办副主任
工作职责:对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制定各类绿地建设方案,协调绿化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质量验收,负责制定复查迎检路线及检查点迎检工作的部署和检查落实。
七、生态环境及市政设施组
组长:牛守军(兼)副组长:刘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有启 市城管局局长
胡建森 市环保局局长
肖玉魁 市林业局局长
孙卫东 市住建委副主任
攸荣跃 市住建委副主任
段安堂 市住建委副主任
王晓河 市住建委副主任
杨少峰 市住建委副主任工作职责: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要求,负责我市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社会保障等各项指标达标。
八、安全保卫组
组长:刘跃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尚东风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
工作职责:迎检期间的安全保卫。
九、后勤接待组
组长:栗晓军(兼)
副组长:周联云 市住建委副主任
张梅青 市园林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迎检期间接待及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