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标准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标准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标准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4月7日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日


  新乡市标准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服务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人民群众,健全完善标准地址库和门楼牌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全市标准地址和门楼牌编制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以及法制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指引,推进基于二维码技术应用的我市标准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为我市开展平安城市、文明城市、智慧城市创建提供最基础的信息资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供基础支撑,为全市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等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地址信息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标准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改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各级综治部门成立办公室,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标准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改造工作,推动标准地址和门楼牌编制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以及法制化建设,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尊重历史、科学设置、统一规范、方便群众”的原则,依法对我市标准地址命名和门楼牌编制进行清理整顿,建设全市统一的标准地址库,推广二维码实体门牌编制改造工作,建立健全我市标准地址管理和二维码实体门牌长效管理机制。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标准地址库。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民政局配合,建设全市统一的标准地址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安部及我省标准地址管理有关规定,标准地址由行政区划、乡镇、街路巷、门牌号、小区(组)、楼排号六部分组成。在具体分工上,由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划、乡镇、街路巷、门牌号四部分进行直接的采集管理和筛查清理;由公安机关社区民警协助配合对小区(组)、楼排号两部分进行采集管理和筛查清理。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将小区(组)、楼排号两部分采集情况,通过系统对接等方式,提交县(市、区)民政局地名办确认并进入全市标准地名地址库,向全市提供栅格地图、空间查询、地址查询、地址匹配、智能搜索等接口服务,政府各职能部门不能自行编排地址,可以通过信息化手段调用全市标准地址库相关信息,逐步实现全市标准地址的唯一性。
  (二)推广二维码技术在标准地址库和门楼牌编制改造中的应用。利用二维码一码多读等特点,将地址唯一性编码对应生成地址二维码,在实体门牌中添加地址二维码图案,升级为二维码门牌,实现移动智能终端的自动识读、接入应用。公安机关利用二维码技术,同标准地址进行绑定,通过全市标准地址库向民政部门提交,由民政部门向社会提供查询和信息复用服务。各级政府将二维码门楼牌改造项目纳入政府重点项目,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二维码实体门牌的标准化改造工作,支持实现“一码扫多端”,社区居民用手机扫门楼牌上的二维码,可以进入公安业务在线办理以及民政、教育、卫生、水电气暖等其他涉及社区居民的政务业务在线办理;公安民警用警务通手机扫标注地址、实有房屋二维码,可以进入社区警务信息系统办理各类警务信息;民政、教育、卫生以及水电气暖等部门通过扫标准地址、实有房屋二维码,可以进入各自业务办理平台办理各自相关的业务。
  (三)实现政府部门间社会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以标准地址为基础的工作协同和社会信息共享机制。民政、公安要加强与国土、建设、房管、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提早介入城区规划、楼房建设,及时命名地名,事先编制地址、分配门楼牌;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供水、电力、燃气、供暖以及通信等企事业单位要依托标准地址和二维码门楼牌,开展各自系统的信息化应用;要通过标准地址信息化建设,强化政府部门间的工作协同,实现有房就有地址、有地址就有门楼牌、有门楼牌就有信息化应用,有信息化应用就有政府部门间的社会信息共享。
  四、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民政、公安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合力推进全市标准地址库建设和二维码门楼牌换发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市综治办:将全市标准地址库建设和二维码门楼牌换发工作纳入全市平安建设重点督导和考核工作内容,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
  市公安局: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联合市民政局,建设基于二维码技术应用和可实现信息共享的全市标准地址库信息系统,组织对全市地址信息进行采集、核对,协助市民政局推进二维码实体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督促县级公安机关组织社区民警及社区干部,对本辖区标准地址、门楼牌编制、以及安装现状进行调查登记和规范标识。推进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和二维码实体门牌在本部门的行业应用。
  市民政局:依据《新乡市地名管理细则》,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对全市现有街路巷、住宅小区、大型建筑物等地名地址进行梳理;根据有关地名管理法规,对新乡市现存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筛查,并进行标准化处理;规范统一全市地名命名,解决一地多名、重名、无名等问题;做好新建地区的系列命名和地名规划工作;会同市公安局建设全市标准地址库信息系统;负责二维码实体门楼牌的制作;将标准地址库和二维码实体门牌信息实现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关联共享;指导开发建设单位按国家标准统一安装使用二维码实体门楼牌;推进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和二维码实体门牌在本部门的行业应用。
  市委宣传部:牵头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形式,将建立基于二维码技术应用的全市标准地址库和门楼牌改造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工作内容广泛开展宣传,为此次标准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编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与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市财政局: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标准地址信息采集和二维码实体门楼牌编制改造、安装管理等各项经费保障;负责市本级相关经费保障。
  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按市民政局核定的规范名称进行销售。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加强二维码实体门楼牌的日常维护管理,加强房屋权属管理特别是涉及房屋权属地址的登记管理。推进二维码实体门牌在本部门的行业应用,在小区物业管理中的行业应用,在房屋登记、租赁、销售等管理信息中的行业应用。
  市城乡规划局:做好和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提供行政区划及街路巷的规划,包括面积、长度、走向等。推进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和二维码实体门牌在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建筑物业务管理中的行业应用。
  市城管局: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城市主干道、路街巷牌、公共场所以及无责任单位场所的地名标牌日常清理维护工作,对临街门楼牌号被招牌、广告牌遮盖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推进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和二维码实体门牌在本部门数字化城管等业务中的行业应用。
  市工信委:指导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信息共享以及信息安全等工作。推动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进二维码实体门牌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应用发展。
  市教育局:推进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和二维码实体门牌在学区划分和中小学报名招生中的行业应用。
  市司法局:推进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和二维码实体门牌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业务中的行业应用。
  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和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衔接,及时提供全市基础性测绘、界线测绘、地籍测绘结果。推进测绘结果在全市标准地址库建设中的成果转化。推进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和二维码实体门牌在土地确权中的行业应用。
  市工商局:推进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和二维码实体门牌在各类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中的行业应用。
  市卫计委:推进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和二维码实体门牌在全市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的行业应用,实现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信息关联共享。
  新乡市首创水务公司、新乡供电公司、新乡新奥燃气公司、新乡市热力公司、新乡华电热力有限公司:推进标准地址库信息资源和二维码实体门牌在居民用户登记中的行业应用。对居民用户已经登记的不规范地名地址信息进行清理整顿,调用标准地名、地址信息进行替代。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5月10日前)
  1.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完成全市标准地址库建设方案和二维码实体门牌项目的设计、论证、立项工作,启动项目招投标程序。
  2.各县(市、区)政府制定方案,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完成宣传发动工作。
  3.各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道路、街(路)、巷、建筑物、住宅小区命名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4.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完成主要街道、次要街道以及巷、居民(村民)住宅门(楼)牌的排查摸底工作。
  (二)全市标准地址库的软件研发和试点应用工作(2017年5月11日-8月30日)
  1.完成全市标准地址库的项目招标、软件研发、系统建设以及试点应用工作。
  2.制定出台《新乡市二维码实体门(楼)牌编制安装暂行规定》。
  3.在新乡高新区开展试点应用工作。
  (三)编制门(楼)牌号码(2017年9月1日-12月30日)
  1.各县(市、区)政府以镇(街道)为单位根据主要街道-次要街道-巷-居民住宅的顺序完成主要街道、次要街道门(楼)牌号码编制工作,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采集录入全市标准地址库。
  2.各县(市、区)政府以镇(街道)为单位,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确定城区每条街路巷的起止、走向,根据走向确定单双号,并按照门楼牌号码编制的要求,实施门楼牌统一编码,逐楼、逐门、逐户登记并核实门楼牌号,由县级公安机关组织采集录入全市标准地址库。
  3.各县(市、区)政府于12月10日前,将本地门楼牌数量编制工作情况和本地标准地址库信息录入情况,书面报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联系人:王建新5030704)。
  (四)制作安装标牌(2018年1月1日-2018年5月30日)。地名标志制作安装做到标牌规格统一,村、街、路、巷、楼、门牌设置数量满足要求。门(楼)牌由各县(市、区)政府报市民政局地名办统一制作,以镇(街道)为单位自行组织安装。标牌制作完成后要按照“完成一条街安装一条街,完成一个小区安装一个小区”的要求及时安装上墙。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6月1日-7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在各县(市、区)政府自查、互查的基础上,组织公安、民政等部门,采取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对全市门(楼)牌编制安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标准地名地址信息是重要的社会基础公共资源,完整、准确的标准地址信息能够保证社会各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高效率,是满足人民群众和社会公共管理对地名服务需求最灵敏、最有效的形式,关系到全市公共信息服务功能,关系到新乡智慧城市、文明城市、平安城市建设水平,也是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的迫切需要。为全力抓好标准地址库建设和二维码实体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市政府成立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马义中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洪建、市民政局局长郜建军、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跃江任副组长,各地有关部门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政委尚东风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公安、民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办公室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参照市政府模式,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在时间、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牢抓实,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标准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在国土、建设、规划、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登记管理,以及电子商务、物流、互联网企业的快速配送等移动互联运营管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标准地名地址关联着“人、地、事、物、组织”等诸多要素信息,与居民生产生活紧密联系,随着“政务大数据”的到来,开展标准地址库建设有利于规范地名、地址信息,汇总政务大数据,整合社会信息资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宣传标准地址库建设和二维码实体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调度,有序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地址库建设和门楼牌编制改造工作的指导、检查、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各级各部门对于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各级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形成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建新50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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