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省委、省政府继续从全省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实施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为做好我市相关落实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民生实事工作作为转变作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实践。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
二、强化推进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突出重点难点,找准关键环节,强化工作措施。一要迅速分解任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意见,细化量化任务。二要强化资金保障。一方面加大财政资金向民生的倾斜力度,确保及时足额落实民生实事资金,优先安排和落实配套资金,保证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对民生实事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和跟踪问效。三要高标准推进工程类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标准、质量、安全和进度,把项目建成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胡子工程。
三、完善工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一要尽早安排、提前谋划。简化审批程序,及早下达计划,争取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制定任务分解明细表和工程进度控制表,对所有项目倒排工期,确保如期顺利完工。二要创新管理制度、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建立民生实事“绿色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鼓励和吸引企业、社会组织、民间资本投入民生实事。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民生实事的宣传力度,使惠民政策深入民心,引导群众支持、配合、监督民生实事的办理。三要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全市一盘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整体推进实施。
四、严格督查考核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项民生实事,拉清单、立专案、明责任、设时限,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实行季通报、半年集中督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进度明显滞后的单位,由分管副市长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照《市直单位责任指标表》和《县(市)、区指标任务分解表》,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报民生实事主要责任单位,由各主要责任单位汇总整理后,于每月3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大楼1号楼201室,电话:3696012)。
附件:1.新乡市落实河南省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2.市直单位责任指标表
3.县(市)、区指标任务分解表新政办(2017)44号 通知 附件2-3.doc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附件1
新乡市落实河南省2017年十件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一、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建立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50000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2017年,按照每人6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补助资金。(牵头领导:刘尚进;主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卫计委)
二、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对早中期孕妇开展一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对新生儿开展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听力筛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牵头领导:李瑞霞;主要责任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市妇联〕;相关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残联)
三、加强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持有国家第二代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持有国家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人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月人均补贴标准均不低于60元。提高城乡低保、孤儿养育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不低于240元、132元提高到不低于250元、142元,社会散居孤儿、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1000元提高到不低于700元、1100元。(牵头领导:马义中;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相关责任单位:市残联、市财政局)
四、新增城镇就业7.54万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完善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7.54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2.09万人,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7万人。(牵头领导:刘尚进;主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相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
五、改善贫困地区374所薄弱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加大资金投入,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购置课桌椅、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等设施设备。完成新建、改扩建学校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使374所薄弱中小学校逐步达到省定办学标准。(牵头领导:职伟;主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
六、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完成50个中心村(小城镇)电网改造升级、172个贫困村通动力电,实现4586眼机井通电(以上数字不含长垣县)。完成2个县(封丘县、原阳县)电网脱贫改造任务;消除1个乡(辉县市西平罗乡)无变电站问题。(牵头领导:周世杰;主要责任单位:新乡供电公司;相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农开办)
七、加快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强化供热管网配套建设,新建、改造换热站56座,完成热力管网建设30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92万平方米;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全年全市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合计6万户。同步推进全市范围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化改造,完成22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拆改。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行煤炭质量控制;冬季采暖期,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必须使用优质燃煤。(牵头领导:刘尚进;主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相关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新乡供电公司)
八、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89天以上。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精细、精确的原则,依法科学治理大气污染,全年优良天数达到189天以上。(牵头领导:马义中;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相关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九、抓好城市垃圾处理。新建一批生活垃圾中转站,有效提高市区城乡结合部区域垃圾中转能力;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牵头领导:王天兴;主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相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规划局)
十、推进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积极创建1个国家级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示范县基本形成废弃物综合利用的产业形态,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依托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大型农村沼气工程3处,新增处理畜禽粪便能力4.39万吨/年。加快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综合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65%以上;依法全部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1个。(牵头领导:李刚;主要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相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