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乡市人民政府与北京林业大学战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乡市人民政府与北京林业大学战略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与北京林业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为推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乡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关系,现决定建立北京林业大学与新乡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为切实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召集人:职 伟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田发银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玫琳 市科技局局长
  成员:陈艺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牧局局长
  张文慧 市发改委主任
  荆汝大 市财政局局长
  肖玉魁 市林业局局长
  吴山保 获嘉县政府县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承担日常工作。市科技局局长刘玫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究、探讨、解决我市与北京林业大学开展合作中的适用政策问题;研究、分析、落实各项合作具体事宜中存在问题,制定推进措施,切实保障各项合作顺利开展。
  三、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召开。如有需要立即研究及商议解决的问题,可随时召开。
  四、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
  (一)各成员单位须按照各自单位职能,主动研究与北京林业大学合作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到议题后,应认真审查,如无特殊情况,及时作出是否召开联席会议的决定,并告知各成员单位。
  (三)联席会议对有关议题达成共识后,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新乡市人民政府批准发文。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共同遵守,认真执行。
  附件:北京林业大学与新乡市人民政府战略合作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表新政办(2017)41号 附件.doc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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