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16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根据《关于报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相关统计数据的通知》(豫科企〔2017〕1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本单位填报的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系统2016年度数据进行核实(孵化器指标数据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统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并从统计系统导出数据,打印成纸质材料,出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经孵化器法人同意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各推荐单位。
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16年度统计数据进行核实并推荐。各推荐单位按照《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办法》对辖区内参加2016年度考评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数据(系统导出打印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体现与孵化器建设情况真实一致,汇总后(汇总表见附件2)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报告。
三、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承诺书、孵化器统计数据纸质件)一式四份,于6月19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476室,电子档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展文辉
联系电话:0373-5820679
附件:1、2016年度孵化器考核评价参评单位承诺书
2、2016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推荐汇总表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6月5日
关于报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相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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