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实施月度生态补偿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06-29 新乡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将全面实施月度生态补偿制度,以经济奖惩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据了解,按月度实施生态补偿在全国尚属首创。根据办法,大气主要污染物月度浓度平均值超过考核基数或水质下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实施生态补偿金扣收措施;反之,实施补偿金奖励措施。(精彩河南) 标签: 上一篇:工信部: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下一篇:河南省工信委:发布首个河南省低速电动车引导性目录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