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工作要求,现将对实施完成的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项目)组织开展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实施的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项目),已完成产品研发并在近一年周期内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任务合同书约定的项目。
二、受理时间
2017年8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三、受理地点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科470室(新乡市人民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三合一大楼四楼)。
四、报送要求:
由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
业务咨询电话:0373-5820680
附件:
1.关于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项目验收申请书》
3.《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验收专项审计报告》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20日
关于转发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省自主创新产品专项(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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