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政府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政府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的决定

(2017年7月28日)

  经2017年7月5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市政府确定了37家政府工作部门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共计647项具体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
  此次编制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将依托“互联网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便申请人办理事项,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所涉及的市直有关单位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照法律法规的补充修订,及时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使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要。
  附件:新乡市政府部门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新政文(2017)82号 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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