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为提升乘用车节能水平,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五部委于9月27日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工信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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