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示】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 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录用公示

根据《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确定录用人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17 年 10 月 19 日—— 2017 年 10 月 24 日。

投诉电话: 0373 — 7072381 。

地址:新乡市平原新区中原印刷科技产业园 18-1# 。

附件: 平原示范区乡(镇)财税所、学校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录用名单.xls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

新乡中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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