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17〕166、167、17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王力同志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曙光同志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调研员;
王相民同志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
赵延海同志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局长;
韩中原同志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局长;
韩卫军同志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行政综合执法局局长;
高芳春同志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王景书同志为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翟洪凯同志为新乡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主任。
免去:
杨洁(女)同志的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王力同志的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相民同志的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
赵延海同志的新乡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思江同志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2017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