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推进优质强筋小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18年)》《新乡市推进优质花生发展工作方案(2017-2018年)》《新乡市推进优质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方案(2017-2018年)》《新乡市农业机械化提升工作方案(2017-2018年)》《新乡市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方案(2017-2018年)》等五个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新乡市推进优质强筋小麦发展工作方案
(2017-2018年)
为推进我市小麦生产结构调整,加快优质强筋小麦发展,提高产出质量和数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优质小麦发展工作方案(2017-2018年)等五个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我省种养业供给侧改革“四优四化”要求,在稳定中筋小麦生产的基础上,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促进融合发展四个原则,积极推进小麦品质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质强筋小麦产业,实现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形成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和以销定产、产销加一体化的产业格局,使农业供给与市场需求有效契合。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确保全市小麦种植面积稳定的基础上,到2018年全市优质强筋小麦面积发展到100万亩以上。
(二)年度计划
1.2017年在总结推广延津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示范带动其他县(市)、区加大优质强筋小麦发展力度,成方连片种植,一村一品或一方一品种,种植面积力争达到100万亩。
2.2018年进一步加快优质强筋小麦发展,种植面积发展到100万亩以上,形成专种、专收、专储、专用和以销定产、产销加一体化的产业格局。
三、工作重点
围绕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做文章,着重克服分散零星种植、混种混收混储混用、技术标准不达标、产销脱节等突出问题。
(一)推进区域化布局
我市年平均降水量为558.8毫米,降雨大部分集中在夏季(6-8月份),降水量300—380毫米,占年降水量57—64%,土壤类型以潮土为主,质地有中壤土、轻壤土、轻粘土、重壤土、砂壤土等。在全省小麦生态区域划分中,我市属于豫北强筋小麦适宜生态区。除辉县市和卫辉市北部山丘、半山丘地区外,我市自西向东平原地区均适宜种植优质强筋小麦。
根据各地地理位置、气候、降水、土壤条件等因素以及近年来优质强筋小麦生产实践,确立以延津县、辉县市、原阳县为中心,划分为延津县、封丘县和辉县市、卫辉市、获嘉县巩固发展区以及原阳县、新乡县逐步扩大区。
1.延津县、封丘县巩固发展区。该区常年小麦种植面积202万亩,力争到2017年优质强筋小麦面积达到60万亩左右,约占该区小麦常年种植面积的29.7%,2018年发展到60万亩以上。
2.辉县市、卫辉市、获嘉县巩固发展区。该区常年小麦种植面积161.9万亩,力争到2017年优质强筋小麦面积达到30万亩左右,约占该区小麦常年种植面积的18.5%,2018年发展到30万亩以上。
3.原阳县、新乡县逐步扩大区。该区常年小麦种植面积132.9万亩,力争到2017年优质强筋小麦面积达到10万亩左右,约占该区小麦常年种植面积的7.5%,2018年发展到10万亩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二)推进规模化种植
实行单一品种的集中连片种植,提高强筋小麦生产和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程度。主要实现形式:依靠基层政府和组织,动员组织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行政村或自然村、整乡镇为单元,集中开展强筋小麦种植。全市将着力打造10个优质强筋小麦生产乡镇,努力培育50个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强筋小麦生产经营主体。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委农办。
(三)推进标准化生产
在生产、收储、加工等环节实现优质强筋小麦全程标准化生产。在生产上,要按照优质强筋小麦生产技术规程(DB41/T1082—2015)规范生产管理;在收储上,要按照优质强筋麦国家标准(GB/T17892—1999)进行收储;在加工上,要按照强筋小麦粉国际标准(GB8607—88)进行加工。要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指导组和县、乡农技推广部门的作用,加强生产过程的培训、指导和服务,指导农民和规模经营主体按标准进行生产,按品种单独收获;鼓励引导生产性服务组织,在开展单项、多项、全程式生产服务过程中,按照标准进行统一服务。粮食收储企业要按品种、按标准单独收储。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技局、农机局、农科院等。
(四)推进产业化发展
发展优质强筋小麦的前提是必须实行订单种植,以销定产,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立足本市筛选10家以上从事优质强筋小麦购销、加工的企业,参与优质强筋小麦产、销、加一体化工作。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定期召开产销对接会,推进粮食收储企业、加工企业与产地和规模经营户的产销衔接。引导粮食收储企业、加工企业,通过自建、联建原料生产基地或依托粮食购销经营主体,开展订单种植、合同收购。中央和地方各类粮食收储企业要根据加工企业的需要,提供优质强筋小麦的收储、代收代储和仓储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粮食局。
四、保障措施
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惠农资金,支持优质强筋小麦发展。对优质强筋小麦生产重点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财政扶持,对优质强筋小麦统一供种给予补贴,对从事优质强筋小麦购销、加工的企业贷款给予贴息。鼓励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关键技术应用等相关重大技术推广工作。金融机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对从事优质强筋小麦生产、加工、营销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进行贷款支持,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支持中原农业保险公司等涉农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在扩大保成本的基础上,试点开办小麦产量保险和小麦收入保险,实现优质优价和多种节本增效措施的落实,实现强筋小麦种植效益的提升,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农发行新乡分行、农行新乡分行。
新乡市推进优质花生发展工作方案
(2017—2018年)
为推进我市花生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质花生发展,提升花生产业质量效益与供给效率,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新政文〔2017〕7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加快结构调整,提高供给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在全市适宜产区扩大优质花生种植面积,加快高油酸油用优质花生新品种推广,提升机械化、标准化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优质花生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提升花生产业质量效益与产品竞争力。
二、目标任务
扩大优质花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提升品质,提升产业综合效益。到2018年,全市花生种植面积发展到120万亩(其中2017年发展到118.3万亩),花生单产增长10%,花生总产提高到39万吨左右(其中2017年提高到37万吨左右);优质花生规模化种植得到快速发展,建设高油酸花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2-4个,高油酸油用优质花生示范推广面积有较大提高;机械化、标准化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得到快速提升,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率提高到55%,秸秆等副产品饲用率由70%提高到90%。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布局区域化
在全市6个花生主产县(市),以黄河故道和沿黄区域为主,重点发展优质大果花生区。主要示范推广开农61、开农176、开农1715、开农58等高油酸油用优质花生新品种。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二)推进经营规模化
积极组织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优质花生规模化生产。建立优质花生生产示范基地,与企业签订订单,通过专种、专收、专储、专用等形式实现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围绕优质花生耕、种、管、收等关键生产环节,推广机械化的栽培技术模式和与农艺相配套的农机生产装备。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在规模化种植区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等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性服务。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导,建立高油酸花生绿色高产高效规模化示范基地,实行统一供种、病虫害统防统治、全程机械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农机局。
(三)推进生产标准化
强化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转化。以高油酸油用品种为主,加快新品种繁殖、示范、推广。开展标准化种植模式研究推广,规范小麦—花生两熟标准化种植模式,主推麦垄套种规范化种植和麦后免耕覆秸种植模式。推广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推广节肥增效、病虫害绿色防控、防止黄曲霉素污染等关键技术,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推广节水栽培、覆膜覆秸栽培技术,减少灌溉用水总量;推广土壤改良、机械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农机局。
(四)推进发展产业化
一是促进产销衔接。支持产业链各环节按照企业及市场需求制定发展目标,鼓励加工企业自建、联建原料生产基地,引导企业同规模化生产基地和种植主体发展订单生产,开展产销对接,实现优质优价。二是提高加工利用水平。立足花生优势区域,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发展。推动跨区域兼并、重组、整合、优化,全力扶持打造现代化优质花生产业集团。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发展优质油品、休闲食品、调味品,重点支持发展有机、绿色高油酸花生油品、食品,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优质花生产业体系。三是加快三产融合。支持产业链向产前产后延伸,拓宽副产品综合利用途径。支持花生饼粕蛋白综合利用及花生秧、花生壳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开发利用,开展花生秸秆饲用化配比试验示范,促进农牧结合、种养循环、三产融合。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工信委。
四、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部门要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支持优质花生发展力度,发挥政策聚合效应。调整优化现有资金支出结构,支持高油酸油用等新品种的繁殖与示范推广,支持优质花生绿色高产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示范,支持优质花生农机农艺融合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支持优质花生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及优质产品标准制订,支持花生产品质量检测及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信息平台建设,支持花生秸秆畜用清洁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对花生生产加工销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子经营企业的商业性贷款投放力度。积极联合涉农保险公司开展花生保险工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生产。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政府金融办、财政局。
附件:新乡市优质花生优势区域布局(2017-2018年)
附件
新乡市优质花生优势区域布局(2017—2018年)
单位:亩
新乡市推进优质特色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2017—2018年)
为推进果蔬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优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提高供给质量和供给效率,根据《新乡市推进种养业结构调整专项行动方案(2017—2018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区域优势,依靠科技支撑,创新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以果树、蔬菜、食用菌、中药材、花卉苗木为主的优质特色产业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使产品供给与市场需求更加协调有效、产业发展与效益提高更加健康持续。
二、目标任务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发展优质特色产业,调整优化林果品种结构,扩大设施种植规模,推进标准化园区创建,提升种植水平,提高产品竞争力。到2018年,果树面积达到30万亩以上;稳定桃、梨、葡萄等主栽树种面积,更新和增加优质品种比重;逐步调整成熟期结构,形成早、中、晚熟合理品种搭配,适当增加桃晚熟品种、黄桃品种面积。蔬菜以提高设施蔬菜比例为重点,加大温室、大棚建设力度,增强越冬蔬菜和春提早、秋延后蔬菜生产能力,提高蔬菜周年自给水平。新创建市级园艺作物标准园20个,积极争取建设省级果蔬标准化生产园区2-5个。培育食用菌、树莓、金银花、谷子、山楂等一批有潜力的优质特色产业;壮大延津胡萝卜、卫辉卫红花、封丘金银花、封丘树莓等一批知名品牌;促进食用菌、中药材、花卉苗木等产业提档升级。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支持地方培育原产地整体品牌、区域公用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发挥品牌效应,推动产品价值最大化,把地方特色做成带动农民增收的大产业。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布局区域化
全面推进优质特色产业区域布局,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果蔬产业:重点发展市区(县城区)近郊设施蔬菜和葡萄、樱桃、草莓等时令水果种植,丘陵山区桃、薄皮类核桃种植。其他优质特色产业:辉县市重点发展食用菌、中草药、谷子、山楂种植;卫辉市重点发展卫红花种植;封丘县重点发展金银花、树莓种植;延津县重点发展胡萝卜、黑豆种植;获嘉县、牧野区、凤泉区重点发展花卉苗木种植。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林业局、农科院。
(二)推进生产标准化
制修定水果蔬菜主栽种类的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规程。大力推广应用肥水一体化、膜下滴灌、生态栽培、简约化栽培、果树矮密栽培、果园机械化作业等关键节本增效技术,逐步提升水果园、蔬菜园管理水平。推广结构合理、性能优良的新型日光温室和塑料大棚,改造升级老旧棚室,促进生产设施标准化。
推进标准化园区创建。继续扎实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在优势园区(基地),全面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强化生产环节全程质量控制,着力打造一批标准化、集约化程度高的园艺作物标准化示范园区。到2018年,新创建市级标准园20个,争创省级果蔬标准化生产园区2-5个。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质监局、农科院、农机局。
(三)推进经营规模化
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按照集中连片原则,加快建设一批高标准的规模化生产基地。在传统产区着力打造专业化、规模化果蔬生产基地,在新发展区打造现代新型模式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在城市郊区着力打造精细菜、特色菜生产基地。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模式,示范推广适宜机械化耕种的品种及栽培技术模式,扩大生产规模,鼓励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统一种苗供应、代种代管等社会化服务。在蔬菜集中产区,加强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建设,提高集约化育苗率。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农科院、农机局
(四)推进产业化发展
加强产销衔接,完善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在果蔬生产大县,优先支持具有一定基础的加工带动型、销售带动型龙头企业;在城镇近郊,有序发展生鲜果蔬都市观光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完善以大型销地市场为中心、产地市场为依托的批发市场体系。引导优势产区与大中城市加强对接协作,建立稳定的产品供应渠道。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搭建展示、推介平台,推进“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和订单生产,不断提高产销对接水平。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商务局、工信委、邮政管理局、供销社。
四、强化政策支持
市级财政将统筹相关资金,集中支持果蔬标准园创建、集约化蔬菜育苗示范场建设等;县级财政要对园区基础设施、育苗专用设备、园区专用机械、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等关键环节予以重点扶持。金融机构要根据果蔬生产特点,对生产基地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新型果蔬经营主体,加大贷款支持力度。涉农保险公司要扩大优质果蔬保险覆盖面,积极开发服务于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各项举措的优质果蔬种植保险、农业设施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农民和保险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保险合作机制,切实降低优质果蔬生产和市场风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新乡中心支行、新乡银监分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农牧局、林业局、农机局。
新乡市农业机械化提升工作方案
(2017—2018年)
根据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和《推进种养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化发展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以下统称四优)的总体部署,以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有效增收为目标,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拓展农机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安全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4%以上,进一步提升粮食烘干的保障能力。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8%左右;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提升优质小麦生产机械化作业质量;继续推进玉米机收,玉米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1%以上;大力推进花生生产过程机械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55%;水稻产区努力突破水稻机插秧环节,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左右;大力发展秸秆青贮和牧草收获机械,提升畜牧业机械化水平;探索和协调推进蔬菜业、林果业、渔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加快智能新型农机装备技术应用,推进安全绿色高效农业机械化生产。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农机农艺融合
大力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将机械适应性作为主要农作物科研育种、栽培方式推广的重要指标,有针对性地选择作物品种和种植方式。
1.围绕优质小麦生产,推广普及深耕深松整地、精少量播种、带秸秆切碎装置的联合收获等机械化技术,加快发展高效植保、秸秆捡拾打捆和粮食烘干机械。
2.围绕发展优质花生生产,结合不同区域土壤土质,选择适宜品种,推广标准化机播作业,主攻花生机收环节,以花生分段收获为主,同时示范推广带有捡拾功能的花生联合收获机械。
3.围绕发展优质草畜生产,配合畜牧业发展规划实施,为秸秆青贮和牧草生产提供装备支持。大力发展桔秆青贮、打包(捆)、揉丝等作业机具;推进养殖环节机械化,促进特色环保养殖发展。
4.围绕发展优质果蔬生产,开展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研究。大田作物开展播种、育秧、移栽、采摘等环节机械化示范推广,设施农业要根据作物品种,逐步建立完善的机械化技术路线。同时,完善小麦、玉米、花生、水稻、油菜、蔬菜等作物轮作(间作)生产机械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解决农作物茬口对接和种植行(株)距不规范等问题。加快突破田间管理、高效植保、收获后处理等机械化作业薄弱环节,以秸秆还田、深耕深松、节水灌溉、精量施肥(药)、航空植保为内容,开展集成技术研究,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在果蔬业和畜牧业生产方面,加强农科教结合,选择适宜产品开展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研究。建设多种类生产示范区和样板田,开展机械化作业,推动标准化、规模化种植。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农牧局、农科院。
(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推动大马力、多功能、精准复式作业、高科技含量机械发展,重点发展大型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花生收获机以及玉米青贮、秸秆打捆、粮食烘干等机械设备;加快高端农机装备引进、推广和应用;提高农机具配套比,提升农机装备利用率;推进油料作物收获、茎块类作物收获、果蔬类收获、肉蛋奶生产等方面的机械化;加强物联网技术在农机化生产上的应用,推进智能农机发展;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旧机械。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三)创建农机化示范区
建设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园区,结合“四优”产业布局,合理确定示范种类和示范区域,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小麦、花生、牧草、果蔬等生产的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和作业模式。依托补贴政策,推动示范园区农机装备结构调整,重点在“四优”薄弱环节取得突破。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政策扶持、装备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新路径,建设主体突出、标准领先、规模适度的现代农机化示范区,力争在示范区所在县(市)率先实现全面农业机械化。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
(四)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社
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重点支持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农机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规范农机合作社股份合作制度,完善内在发展机制,支持合作社废旧农机更新以及购置大型动力机械、粮食烘干机、薯类收获机、秸秆捡拾打捆机、花生收获机等农机具,增强服务能力;支持农机合作社信息化建设,促进智能化发展;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其保存、维修难题。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农牧局。
四、强化政策支持
优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结构,提高大型拖拉机、植保航空器、水稻插秧机、打捆机、烘干机械、花生分段收获机械、养殖无害化处理设备等累加补贴比例。市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推动农机化科技创新。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机购置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提供担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和农机保险补贴办法。认真落实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企业从事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继续落实农机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政策。对跨区作业的农机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民服务组织从事农田排涝、灌溉、脱粒、蔬菜种植、茶叶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交通运输局、农机局、人行新乡中心支行、国税局、地税局、供电公司、新乡银监分局。
新乡市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方案
(2017—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方案(2017-2018年)》,加快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现状,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省第十次党代会和2017年全市农业工作会确定的发展目标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按照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要求,促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通过结构优化、创新驱动、要素提升,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增值率,打造产业“升级版”。坚持供需结合、互促共进,调优供给结构,实现更高层次的供需动态平衡;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着力补齐短板;坚持市场取向,把农产品资源优势转化为加工优势;坚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实现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由分散布局向产业集群转变。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加快我市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产品结构趋于合理,优势产业更加突出,龙头带动作用增强,科技生产能力提升,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和民生产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实现营业收入1100亿元,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稳定在28%和32%;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5%以上;农产品加工增值率达到1∶3。
三、优化产业布局
以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优势资源为基础,依托重点龙头企业、产业集聚区和县域经济着力打造国内一流的面制品优势主导产业,建设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油脂、玉米制品、乳制品、食用菌、果蔬、方便休闲食品等区域优势产业,做强具有鲜明地域特点的特色农产品产业,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
(一)面及面制品
以延津县、辉县市、获嘉县、封丘县等县市优质小麦种植基地为基础,依托新乡五得利面粉、辉县银龙专用粉、新乡恒诚面业等面粉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优质面粉、高档专用面粉和功能性面粉,重点支持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上的预拌粉加工项目。依托卫辉康迪粉业、卫辉通达淀粉等发展小麦淀粉、变性淀粉、谷朊粉等深加工产品。依托延津克明面业、新乡亚特兰食品、新乡仙力食品、新乡市胜春食品有限公司等发展快捷方便食品,开发多档次、多品种的高档及多维营养挂面、方便面等产品,加快主食产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的步伐。依托河南笑脸食品、河南喜世食品、新乡倍儿鲜食品、新乡乐华食品、河南云鹤食品等龙头企业,着力扩大速冻米面食品规模,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档次。到2018年,使我市成为全国重要的工业化挂面、方便面、速冻米面制品生产基地。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粮食局、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花生油料制品
以沿黄大果花生产业带及黄河故道优质大果花生优势区为基础,依托河南卫丰粮油、辉县华豫油脂、河南华瑞粮油等油料加工龙头企业,着力推进花生等油料深加工和副产品循环利用,积极开发特色油料产品和专用油料产品,重点支持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的油料加工项目。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玉米制品
利用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等县市优质玉米种植区域,依托大北农、华星药厂、天冠乙醇、宋源牧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玉米在食品、饲料、医药、化工等领域的应用,重点发展玉米加工和转化技术与装备,提高玉米饲料转化率,开发玉米淀粉、玉米蛋白粉、变性淀粉、食用酒精、燃料乙醇、木糖醇、蛋白饲料、纤维饲料等深加工产品,提高玉米产业附加值。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粮食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乳制品
以沿黄滩区和卫辉市、获嘉县等县市奶牛养殖基地为基础,依托河南中源农牧、原阳福源奶牛、河南中荷乳业、新乡三元食品等乳品加工龙头企业,在液态奶、低温酸奶等乳制品生产基础上,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适合不同消费者需求的特色乳制品和功能性产品,开发学生奶、奶片、奶酪等高品质乳制品,延长乳制品加工产业链。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食用菌制品
以辉县市、凤泉区等县区食用菌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新乡仙灵生物、新乡星河生物、辉县利民食用菌、原阳和成食用菌等食用菌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在平菇、香菇、鸡腿菇、木耳等传统食用菌生产基础上,调整产品结构,鼓励发展金针菇、白玉菇、蟹味菇、灵芝等高端食用菌。支持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设备及仪器,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拓宽销售渠道。鼓励发展灵芝孢子粉、食用菌干制品、罐头制品、酱类制品和功能性产品等精深加工制品,延长食用菌产业链条。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果蔬饮料制品
以延津县、卫辉市、原阳县、封丘县、新乡县日光温室冬春菜生产基地和塑料大棚早春、晚秋菜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策补助项目,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农户建设储藏窖、保鲜库和烘干设施,发展蔬菜初加工产业。以黄河故道优质苹果、优质梨生产区、北部山区山楂等特色果品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宇鑫农贸、河南四季堂饮品、新乡大明饮品、河南海泉食品、新乡和丝露饮品、延津千百知饮品等果蔬储运、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提高果蔬深加工能力,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品质。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休闲食品
以农产品优势资源为基础,依托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原阳中央厨房产业园区以及河南米多奇食品、新乡口口妙食品、新乡亚特兰食品等休闲食品加工龙头企业,以承接产业转移、品牌企业集群引进、集中布局为主导,突出营养、健康、方便特性,生产即食性、休闲化、时尚个性化产品,开发预制菜肴、休闲肉类、方便米粉、速食米饭、雪米饼、面包、饼干、糕点类产品以及拉丝蛋白、膳食纤维、豆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八)特色农产品
利用原阳县、平原新区等沿黄稻区地理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原阳大米”品牌效应,依托黄河稻夫、水牛稻、建华米厂等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优质米种植比重和深加工比重,开发有机(生态)米、富硒米等高端产品,重点发展精制米加工和转化技术与装备。以封丘县树莓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生命果有机食品、河南津思味农业等树莓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树莓产业。以辉县市中药材种植基地、封丘金银花生产基地、卫辉市卫红花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新乡佐今明、河南天鸿医药、河南百泉药都等中药材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药材产业。以获嘉县花卉苗木生产基地为基础,依托河南海芋生物、新乡绿色园林、新乡碧波园林等花卉苗木生产龙头企业,改变传统种植模式,提高花卉苗木种植技术水平,开发花卉精油、香料等深加工产品,做强花卉苗木品牌产业。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粮食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重点工作
针对农产品加工业结构层次偏低,精深加工和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以及普通面粉产能过剩,玉米库存较大等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发展壮大龙头企业,扩大规模经营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改组上市等形式实现强强联合,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集团。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挥投资拉动作用,每年投资建设5个亿元以上加工项目,扩大加工企业规模,每年重点支持10家龙头企业新上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持续办好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围绕“一带一路”战略提升农产品出口加工业开拓国际市场和业务并购能力。加强对龙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培养农产品加工业科研人才,引导龙头企业与高校建立农业产业化人才培育基地,强化人才培养,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水平。到2018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360家,其中,年销售额超10亿元达到5家。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科技局。
(二)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促进农产品提质增效
以油料、果品、蔬菜、菌类和中药材等为重点,支持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建设储藏、保鲜、烘干设施,改善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促进商品化处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实现均衡上市、错季销售,减少产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实施相关项目和推广适用技术,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水平整体提升。到2018年,扶持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增加储藏、保鲜、烘干能力达到3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粮食局。
(三)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提高精深加工能力
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依托农业资源优势,提高和完善精深加工转化产业体系和产品链条,实现主副产品综合利用转变,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提质增效。积极采用生物工程技术、超高温灭菌、冷冻保鲜、分子蒸馏等精深加工技术,在提取蛋白质、脂肪、纤维、新营养成分、药用成分及活性物质等方面取得突破。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开展粮油深加工特别是食品加工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逐步补齐产品短板,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到2018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研发机构10个。农产品精深加工营业收入占全部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6%,逐步实现农产品加工业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粗加工向精加工转变。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科技局、农科院。
(四)大力发展产业集群,促进三产融合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围绕产业或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通过龙头带动,吸纳配套关联企业,建设一批上下游协作紧密、产业链相对完整、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充分发挥农业集群的联农带农作用,鼓励集群内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多种利益联结形式,建立稳定的农产品产销关系;支持农户和合作社以生产要素入股龙头企业,组建“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主体;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让利农户;将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内容,利用贫困地区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分享加工增值收益,实现带农增收。鼓励集群内各经营主体间的相互协作,引导集群内各经营主体整合资源,共建研发、培训、质检、信息、电子商务、物流等服务平台,实现集群内各生产经营主体协同发展。力争到2018年,培育年销售收入30亿元以上的集群5个,集群实现年销售收入490亿元,全省达到省级标准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1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五)实施品牌战略,确保质量安全
开展品牌提升行动,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普及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构建完善的质量品牌管理制度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持久生命力的国际知名品牌,培育一批产品叫得响、质量信得过、美誉度高、消费者认可的国内知名品牌和区域知名品牌,挖掘一批具有悠久历史和传统工艺的“老字号”品牌,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新品牌,实现农产品加工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推进食品工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鼓励和提倡农产品加工企业采用“三品一标”加工原料,配置原料检验、生产过程动态监测和产品出厂检测等检验检测设备。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从种养、加工、仓储、运输等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管理标准、产品标准、加工工艺标准及卫生环境标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到2018年,全市市级以上品牌农产品总数达185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工商局、科技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六)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 ”
建立互联网 现代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以及农产品和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及新媒体利用,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业领域的应用,为农产品生产、存储、加工、流通、销售提供服务。推进信息化与智能化融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数字设计、新媒体、先进制造等技术智能平台,在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实施智能制造,提高产品的个性化实用功能。整合涉农部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探索电子商务新模式,完善农产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推进供需精准对接,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发展农业大数据,建设农业优势产业全产业链数据监测分析系统,为科学开展市场调控和智能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
五、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要加大支持力度,对农产品加工业科技研发、电商平台、对外出口、质检安全等给予资金和项目支持。税务部门要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要结合农产品加工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信用记录较好、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各级政策性投资担保机构要放宽担保条件,扩大有效抵(质)押物范围,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项目,担保费率在市场同等条件下给予优惠。金融主管部门要加大开展银企对接、证企对接活动力度,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金融机构、证券机构牵线搭桥。要加大对有上市意愿企业的培育,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融资,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公司债等形式到资本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缓解融资难。涉农保险公司等单位应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发相对应的保险产品,加快推进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全面为农产品企业的生产、储存、加工、物流、品牌及农业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险服务。将农产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地政策,优先安排园区用地。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政策,切实保障农产品加工用电。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国土资源局、人行新乡中心支行、银监分局、供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