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发展攻坚战简报:平顶山推动工业企业退城进园

        近日,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对城区内现有工业企业分批分期有序实施“退城进园”,推动工业企业通过搬迁实现规模扩张、装备更新、产品换代、产业升级,加快工业转型发展攻坚步伐。一是明确搬迁范围。重点对城区内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生态环境要求、存在安全或交通隐患的企业、影响城区居民生活质量的工业企业实施搬迁,逐一制定“退城进园”计划。对不符合国家环保和能耗政策的“散乱污”企业、危化企业,要依法依规逐步予以强制取缔。二是促进布局优化。以符合主导产业发展要求的9家省级产业集聚区、省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及专业产业园区为主要承接地,推动异地搬迁新建项目集中布局,实现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完善利益分配。坚持“保存量、分增量”的原则,根据搬迁企业规模大小和原属关系,实行搬迁项目投资建设税费分成政策,既保持市本级财政或搬出县(市、区)财政收入稳定,又可以调动迁入地政府积极性。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对列入市、区两级搬迁规划的“退城进园”企业,给予专项资金资助、新项目优先供地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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