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

  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原则同意《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2017年修订)》,新乡市定位为豫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通知要求新乡市要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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