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明年开征环境保护税

近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环境保护税我省适用税额和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明年起河南省将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根据决定,河南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4.8元,对当量值排前三位的大气污染物征收;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5.6元,对当量值排前五位的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当量值排前三位的其他类水污染物征收;其他污染物按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执行。(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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