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共产主义渠水体达标方案和新乡市卫河水体达标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号)等文件要求,促进新乡市共产主义渠、卫河水质如期达到国家考核标准。《新乡市共产主义渠水体达标方案》和《新乡市卫河水体达标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