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公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

1月16日起,由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委和相关部门、企业共同制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在工信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30天。新标准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设置了最高车速、整车重量、电动机功率、电池电压、外形尺寸、防火阻燃等关键指标,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产品的机械安全、行驶安全、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工信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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