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 新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05-10 新乡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财政部和税务总局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 标签: 上一篇: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 下一篇:第二批服务型制造示范开始遴选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