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市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资源观,努力建设美丽新乡,深入进行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社会风尚,在全市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按照《关于201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8〕828号)、《关于2018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豫节减办〔2018〕5号)和《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要求,定于6月份组织开展全市节能宣传月活动,6月13日各县(市、区)、各部门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6月15日各区、市直机关开展集中节能宣传活动。

新发改环资〔2018〕208号——关于2018年全市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pdf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