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新乡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78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与质量水平,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标准引领、协同推进的原则,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为中心,突出标准引领,创新质量供给,大力开展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发展新优势,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促进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引领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提高标准水平。引导我市重点领域消费品和装备产品标准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部分优势产品和技术的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产品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和装备产品的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3.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质量风险有效控制,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员工职业素养明显提升。
4.品牌培育成效明显。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品牌建设能力的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企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数量明显增多,知名品牌价值大幅提升,优势领域质量竞争型消费品出口居全省前列。鼓励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持续提高卓越绩效管理水平,争创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标准引领,提升标准水平
1.提高标准供给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支持社会团体、学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提升标准水平,树立行业标杆,引领技术发展,增加标准供给;支持具有产业集群优势的企业建立企业联盟,制定联盟标准,促进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市质量强市暨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协同。加大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标准研制的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引导和促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以技术创新促进标准升级,提升标准技术水平。围绕电池电动车、生物与新医药等优势产业,争创国家和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市科技局、工信委、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新乡标准走出去。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战略实施,鼓励我市消费品企业采用具有先进水平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消费品国内、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动实现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以标准为载体,促进食品、化纤纺织、生物与新医药、电池及电动车、起重机械装备、航空装备等优势产业企业走出去,以“新乡标准”走出去带动“新乡产品”走出去。支持优势行业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努力争取主导权、话语权,鼓励我市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积极承担国际标委会和全国标委会秘书处工作。(市发改委、工信委、质监局、新乡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标准宣贯实施。强化政策措施与标准的有效衔接,形成协同推动标准实施的工作合力。深入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和循环经济、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等创建活动,努力在重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领域创建标准化示范区,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标准的推广实施。(市工信委、发改委、质监局、卫生计生委、食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以质取胜,提升质量水平
1.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加强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加快装备制造业计量检测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强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装饰装修材料及儿童用品等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鼓励开展消费品安全、绿色产品认证。提升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着力突破检验检测技术瓶颈。(市质监局、工信委、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完善质量技术基础科技创新管理体制,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标准转化、产业发展各环节统筹衔接。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在消费品和装备制造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参与科技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面向社会开展研发服务、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咨询评估、检测分析服务等,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市科技局、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突出重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以培育创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为引导,综合运用产业政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节能降耗、品牌建设、检验检测、标准信息传递等手段,加强指导帮扶,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形成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监督、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提升共治格局。贯彻实施质量、环境、计量、能源、社会责任等管理体系标准,开展区域质量、行业质量、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积极创建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项目)。促进出口提质升级,推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示范企业创建,提高运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倒逼作用,促进企业产品转型升级。(市质监局、工信委、工商局、食药监局、新乡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进口产品质量。严把进口质量关,完善进口消费品闭环监管体系,强化监督抽查与缺陷产品召回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进口消费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引导理性消费,促进消费回流。(新乡海关、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在航空装备、起重机械装备等装备制造业和纺织服装、生物与新医药等消费品领域打造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产品、知名企业、知名品牌。推动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价值评价,培育壮大消费热点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扩大“新乡制造”影响力。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争创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商标品牌集约式发展。加大省长和市长质量奖培育、评选和宣传力度,争创中国质量奖。加强品牌推广和保护。讲好品牌故事,传播品牌形象,传递品牌价值。鼓励有条件的园区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示范区、全国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省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河南省名牌产品,积极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进一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竞争力提升。(市质监局、工商局、工信委、商务局、新乡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质量公共服务。培育标准化、检验检测、品牌建设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为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支持。创新“互联网 质量服务”模式,推进质量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才资源、设备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形成全链条的“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整体技术解决方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市质量强市暨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主体责任,发挥企业作用
1.弘扬工匠精神。广泛开展职工技能比武和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岗位练兵,争创质量标兵,营造尊重技术、推崇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把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纳入质量文化建设内容。加强企业内部质量提升,建立工匠工作室,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研究新工法、应用新工艺,加快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标准和质量人才队伍,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市总工会、人社局、质监局、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广精益制造。实施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三品”工程,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引导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企业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在重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企业推广应用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的质量管理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改进等活动。鼓励企业实施流程制造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等技术改造,提高智能化水平。提高设备产品的性能、功能和工艺水平,促进“新乡创造”全产业链升级。(市质监局、工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提升产品售后服务能力,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全面推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提高标准信息透明度。(市质监局、工商局、发改委、工信委、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增强创新能力。建立标准化和质量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加大标准研制投入,瞄准国际新技术和市场新需求,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发挥标准创新对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和技术标准创新型企业创建,以技术标准创新引领企业质量提升。(市科技局、工信委、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质量监管,优化市场环境
1.创新质量监管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市通行”。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取消一切不在政府公开清单内的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质监局、卫计委、工商局、食药监局、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以预防为主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以消费品为重点,推广应用物品编码和射频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积极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把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纳入召回范围。(市质监局、工商局、卫计委、食药监局、工信委、新乡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企业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进行依法公示,开展社会监督,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质量信用评价。探索实现多部门、跨地区质量信用联合奖惩,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环境。(市工商局、发改委、卫计委、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电商消费环境。建立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加大电子商务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查处力度。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完善跨境消费售后维权保障机制。(市工信委、工商局、口岸办、商务局、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专利行政执法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和平台,提高企业维权意识,增强应对能力。(市科技局)
6.强化消费者维权保护。引导经营者建立赔偿先付、无理由退货等制度。在消费集中的重点场所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探索建立消费者诉讼简易处理程序,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范围,支持社会中介组织和第三方机构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援助,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健全执法协作机制,积极推行联合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严查彻办质量违法大案要案。推进质量违法案件信息公开,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农牧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新乡海关,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领域
(一)消费品领域
1.食品及相关产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力度,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加快食品产业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重点围绕粮油加工、面制品、速冻食品加工、休闲食品、果蔬加工、酒类、肉及乳制品等八大食品产业,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规范,保障食品安全,推动食品工业产业化发展。发挥强筋小麦、优质稻谷等原料特色优势,依托五得利等骨干企业,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加强产品研发,提高面粉集约化程度,丰富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积极挖掘、传承传统名特糕点优秀文化和精湛技艺,在保持传统风味质量的基础上,改造提升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休闲米面食品产能和效益。充分利用新乡市树莓、山楂等资源优势,推广应用冷链鲜切、冷冻干燥、微波干燥等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效益。制定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计划,加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逐步提升市场准入门槛,及时发布消费预警,遏制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市食药监局、工信委、卫计委、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现代家居产品。围绕原阳县家具制造和新乡县智能家电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优。以原阳金祥家具产业园为主导,带动集板材、皮革、布料、五金配件、涂料、胶黏剂、装饰配件、设计检测、包装物流为一体的家具全产业链,发展定制家具、整体厨卫和有文化创意的休闲家具。依托智能家电产业园,构建厨卫电器、家电制冷产品、智能小家电为一体的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家电和电子产品标准体系,引导企业加快智能家电产品制造标准制修订。(市工信委、发改委、质监局、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农产品。大力发展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水稻、优质草畜、优质林果,着力推进全市农业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加强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选育和栽培技术研究与开发利用,推进集中连片种植,实行专种专收专储专用。积极发展畜牧业,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着力扩大优质奶牛、肉牛养殖规模,提升畜禽养殖发展水平。调整优化果蔬品种结构,扩大设施种植规模,提升优质林果种植集约节约化水平。建设全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农业标准研究、制修订及推广工作,开展优质小麦、优质畜禽、优质蔬果和中药材、食用菌等种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推广“公司 基地 农户 标准化”的生产经营模式,推广农药、化肥减量化生产和清洁生产技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市农牧局、林业局、质监局、工商局,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电池及电动车。充分发挥国家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优势,依托新乡市动力电源及关键材料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加快动力电池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依托河南省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科研机构在电池产业开展团体标准制定等工作,支持企业发展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充分利用新乡动力电池产业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电动车及关键零部件。支持我市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锂离子电池产业,着力突破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池隔膜、电解液、电池芯、电池组等关键领域。铅酸蓄电池领域重点解决铅酸蓄电池存在的比能低、使用寿命短、污染隐患等问题;镍系电池领域重点改造提升镍铁电池工艺,巩固提升镍氢电池生产技术,培育发展镍锌电池等新型镍系电池产品,提高主导产品的循环使用寿命和比容量,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新乡电池全产业链,发展壮大锂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制定锂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及技术联盟标准,积极推动联盟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市工信委、发改委、质监局、科技局、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生物与新医药。围绕以高新区和平原示范区为代表的生物技术药物、以辉县市和新乡县为代表的化学药、以封丘县和辉县市为代表的现代中药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生物与新医药龙头骨干企业。严格贯彻国家在中药材种植及药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的最新管理规范要求,加强对药品研发和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建立全产业链的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建立和完善生物药、化学药、中药、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创新技术产品的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药品供应链全覆盖的可追溯体系,实现药品质量的全链控测。提升质量控制技术,推广应用国际先进质量控制技术,改进产品设计,优化工艺路线,有效提高药品质量。重点提升药品杂质、溶解性能、溶剂残留和药物晶型等控制技术开发应用,加强质量控制、自动化和在线监测等技术在药品生产中的应用。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控制技术,提升生物技术药、化学原料药、现代中药及医疗器械等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均一性和可控性。(市食药监局、工信委、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纺织服装产品。依托白鹭化纤等重点企业,围绕棉纺织、化纤制造、印染及印染后整理、服装等产业,加快建设经开区、凤泉区、辉县市、延津县等纺织业产业集群,形成涵盖化纤、纺织、织造、印染、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优化完善标准体系,研制关键技术标准,提高新型纤维、特种医疗和保健用纺织品、优质纱线等材料质量要求,规范纺织产品防水、防风、保温、抗菌等功能性要求,制造高端精品。(市工信委、发改委、质监局、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装备制造领域
1.航空装备。依托新航集团等企业,推进航空航天装备高技术、高质量发展。重点发展无人机及其关键部件、流体控制阀等航空机载设备,支持无人机及通用飞机机身部件、机场装备、内饰配套及其他零部件等制造项目。(市工信委、发改委、农机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智能制造装备。依托新乡市机电装备科技协同创新创业中心,围绕产业链重点开展高档数控机床和关键功能部件标准研制,发展轴承套圈和滚动体数控装备,鼓励和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突破多轴控制驱动、触摸式人机交互界面、适应控制、主动在线测量、综合误差补偿等关键技术。加强喷涂、焊接等新一代工业机器人技术标准研制,力争在机器人本体设计和制造技术方面取得突破。依托中隧制造等企业,深入开展盾构用变频机车、管片车、砂浆车、渣车等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盾构装备技术标准体系。(市工信委、发改委、质监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节能环保装备。坚持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节能降耗为导向,强化标准约束,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标准研发力度。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支持企业研制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标准。大力发展建筑垃圾处理、生活垃圾深度处理、污泥处理、固废处理等装备,加强生活垃圾自动分拣和高端污水污泥处理成套装备的技术标准研发。依托豫飞重工集团国家级土壤固化与修复技术装备研发中心,重点研制工业污染土壤修复关键技术标准,提供土壤修复技术整体解决方案。大力发展适用于燃煤发电、热电厂以及工业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装备,提高排放标准,减少工业排放。(市工信委、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汽车及零部件。推动辉县市、平原示范区等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大力发展离散型智能制造。重点发展汽车转向器、滤清器、空调、制动器、齿轮等特色产品和排放后处理系统、自动泊车系统、辅助驾驶系统等新产品。依托龙头企业,扩大运输、医疗、环卫、公安、部队等领域专用车规模,开发用于运输的冷藏保温车、厢式运输车、农产品加工和物流专用汽车、爆破器材运输车。重点突破专用车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全面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市工信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工程机械装备。充分发挥我市起重机械制造的传统优势,加大科技创新,发展高端和新型起重机产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加快建立地方标准体系,支持团体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发展。加大与国内知名企业、高校院所的合作力度,加快建设起重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打造产学研用创新平台。依托卫华集团、豫飞重工等重点企业,开发高智能、高可靠性的新一代军用桥门式起重机以及适用于核电、航空航天、港口船舶等大吨位起重设备,大力发展吊钩吊具、新型电动葫芦等产品,提高关键零部件产品标准,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利用产能和技术优势向生产环保装备、电力塔、通讯塔等领域拓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占据行业制高点,促进起重行业转型升级。(市工信委、发改委、质监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现代农机装备。大力发展粮食和大宗经济作物育、耕、种、管、收、加等主要生产过程使用的先进农机装备,提升高效收获机械、农作物秸秆打捆机、农作物秸秆集储运机械、热泵粮食和果蔬烘干设备等制造水平。重点突破农业机械数字化设计、可靠性与自动监测、智能信息化等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研发,向高效智能、舒适便捷、节约可靠、复式功能、宽幅大型、节能环保方向发展,提升产品的技术水平,攻占高端农业机械市场。(市工信委、发改委、农机局,各县〔市〕、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市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消费品和制造业标准质量提升行动,将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强化责任落实,对目标任务进行科学分解,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市质量强市暨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消费品和装备制造领域的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标准研究和示范应用。要充分发挥资金资助的引导作用,建立政府对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资助与奖励制度,促进标准化战略有效实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有助于促进优势产业培育、社会进步的技术标准,在专项项目(课题)和产业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建立企业标准创新、标准研制和标准示范激励机制,鼓励各类组织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纳入有关标准技术条件和质量安全要求。(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工信委、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注重人才培养。鼓励高校、职业院校开设标准化、质量专业课程,加强职业培训,深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提供技能水平评价服务,为标准化、质量管理事业培养和输送各类人才。构建多方参与的培训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和高校、职业学校、标准化与质量科研机构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开展校企联合“双轨制”、新型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加强标准化和质量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育计划,加强国际标准化高端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我市专家担任国际和国家标准化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实施优秀标准化人才海外交流项目。(市人社局、教育局、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广播、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充分发挥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作用,加大标准化和质量知识宣传力度,扩大社会普及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标准化和质量意识,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要大力弘扬具有新乡特色的先进质量文化,在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企业推广先进的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理念。加强标准化和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理念。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打造“新乡品牌”,树立“新乡标准”“新乡质量”的良好形象,提升“新乡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市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新乡日报社、工信委、质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