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G0001/2018-0007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新政办[2018]43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06-26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新乡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防治效率,全面提升抵御地质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更加有力的地质安全保障。
  2018年,认真实施《新乡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落实;健全完善市、县(市)、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建设,实现山体丘陵区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探索开展县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居民整体搬迁工作,加快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区的县(市)、区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机构,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二、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8年全市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汛期降水总体偏多。根据全市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历史灾情和气候趋势,受强降水和人为不合理工程活动的影响,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为北部、西北部山地丘陵区。将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集镇、学校、养老院、幼儿园、矿山、在建工程工棚、旅游景区等人员集聚区,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作为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辉县市、卫辉市等矿产集中开采区要加强采空区地面塌陷的防范工作。列入全市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15处。险情程度高、威胁人员多、稳定性较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相关县(市)、区要列入本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三、重点时段
  汛期6至9月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其中7月上旬至8月上旬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中之重,要突出做好局地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日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持续降水3天以上、过程降水量大于100毫米以及冰雪融化时段,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要重点防范山区小流域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降雨偏少,地下水补给量减少,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时,要注意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发生。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础,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四大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基本消除或减轻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已完成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创建任务的辉县市、卫辉市要保持高标准的持续性。完成市、县、乡三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为科学有序指导和推动我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保障。
  (二)强化监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提升地质灾害隐患管理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信息。全市14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一步明确防灾责任单位、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着力提升监测预警水平,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建设,实现山体丘陵区全覆盖。利用多种手段,加强对偏远山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确保基层防灾人员和受威胁群众及时接收到预报预警信息。要善于借鉴经验,积极探索“乡镇政府统筹负责、国土部门协调督促、地质部门技术支撑、村级组织预警巡查”的“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模式,逐步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成果在群测群防中的运用,促进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有机结合,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形成适合本地实际的群专结合监测预警体系。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加强防灾知识和避灾技能培训,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切实发挥群测群防队伍在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严格措施,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严格落实防治措施,每一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要制定应急预案。要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编制本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重点预防区域、重点防治隐患点和防治措施。要充实、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地质灾害防治区的县(市)、区要建立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落实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专家驻守制度,不断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一旦遇有灾情和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有效处置。要完善信息报告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四)创新机制,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创新地质灾害治理机制,将地质灾害治理与脱贫攻坚、生态移民、土地整治、新农村相结合,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要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作为防灾减灾的重要抓手,切实依法依规加快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尽快发挥其防灾减灾效益。积极推进以县为单元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工作。2018年要对完成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回头看”工作,通过开展自查、实地检查等形式,重点检查防治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和防治成效及资金使用情况,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防治工程能够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防灾减灾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明确防灾主体责任。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安全监管、工业和信息化、旅游等部门要做好相关领域和行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加强资金监管。针对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占全市总数95%的现状,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筹措并合理使用资金,保证治理工程和搬迁避让项目顺利开展。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任务。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制度,各县(市)、区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检查,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把地质灾害“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到实处。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防范能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是有效提升防灾减灾的有效途径。各县(市)、区要结合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利用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及防范强降雨天气等契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活动,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实现“要我防”到“我要防”的防灾观念转变。重点县(市)、区要对地质灾害防治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培训,至少组织开展1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附件:2018年度新乡市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治责任表 新政办(2018)43号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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