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政府:出台新政,鼓励新商回归创业

近日,新乡市政府发布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新商回归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新商(新乡籍在外企业家)回归创业创新发展。《意见》鼓励新商回归企业集聚集群发展;鼓励回归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回归企业技术创新;电子商务方面办公用房3年免租金;金融方面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地区性总部奖励300万元;新兴服务业方面对于总投资额达3000万元的科技研发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对全职引进或新乡市新入选的高层次人才,经评审认定后,按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分别给予个人600万元、300万元、60万元奖励;对高层次人才(团队)带项目来新乡市创业或依托新乡市企业进行技术成果转化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股权投资;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项目,由投资项目所在的县(市)、区政府分别提供不低于30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3年内免租金,需要生产性标准厂房和建设用地的,优先给予供地。(新乡市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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