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为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近日,工信部公告《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此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工信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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