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8 年度省级下达第二批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的通知》(新财预【2018】106号),下达我区第二批扶贫发展资金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共计160万元,现将资金进行分配,具体分配计划如下:
一、 用于尤拐村、洪庄村光伏电站增压设备29万元。
二、 用于雨露计划、创业致富带头人25.91万元。
三、 用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5.7万元。
四、 用于土地流转奖补4.39万元。
五、 用于桥北乡产业项目资金75万元。
请桥北乡人民政府抓紧时间将产业项目相关资料上报至扶贫办。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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