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设立科创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8月9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河南省省级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出省财政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设立省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期限为2018-2022年。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河南省内开展稳定科研、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等科技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其他单位。支持重点主要包括稳定科研经费、科技研发和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其中对郑洛新国家自创区范围内依托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的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资金。(精彩河南)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