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农经〔2018〕293号
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启动《新乡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的
请 示
市政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科学编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全面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如期实现。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中央、省、市一号文件的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 span="">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发〔2018〕18号)和《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征求意见稿)要求,建议启动《新乡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划编制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国家、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衔接,与新乡市实际密切结合,准确把握我市乡村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征,体现前瞻性。
2.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要求,充分考虑全市乡村实际情况,统筹谋划我市乡村振兴目标任务,体现指导性、可操作性。
3.突出产业振兴,注重生态保护,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构建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4.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分类推进,加强历史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传承和保护,统筹推进各类名镇名村建设。
5.突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三农”工作队伍。
6.突出深化农村改革,强化政策支持。
二、采购方式
建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国内在研究乡村振兴发展方面水平较高的具有综合性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单位的编制机构。
三、资金需求
参照省内其他地市有关规划费用(焦作市规划编制费用149万元,漯河市规划编制费用109万元),建议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150万元,具体以合同金额为准。
妥否,请批示。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