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新型研发机构2017年度研发经费奖励性后补助工作的通知》(新科〔2018〕98号)和《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型研发机构奖励性后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新科〔2017〕105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新型研发机构2017年度研发经费奖励性后补助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3日至2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和局纪检组提供书面材料,提出异议的材料应有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电话: 社会发展科:0373-5820665
监督电话: 局纪检组:0373-5820691
附件:新型研发机构2017年度研发经费奖励性后补助受理情况表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3日
关于对申报新型研发机构2017年度研发经费奖励性后补助受理情况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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