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

1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广一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更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京津冀、上海、广东等8个区域对促进创新的改革举措开展了先行先试。去年第一批13项改革举措已推向全国。会议决定,再将新一批23项改革举措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更大力度激活创新资源、激励创新活动,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其中,在全国推广的主要包括:一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二是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为中小科技企业包括轻资产、未盈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三是完善科研管理。会议要求,要加强对上述分批推广和其他先行先试改革举措的跟踪评估,总结经验,完善政策,促进改革深化,更大发挥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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