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禁行措施的通告

索 引 号:G0001/2018-0025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新政[2018]15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2018-12-26
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
重型柴油车禁行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四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在主城区实施禁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区域

  107国道(不含)以西,南环路(不含)以北,西环路(不含)以东,北环路(不含)以南范围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禁止通行车辆范围

  (一)禁行车辆包括本市号牌、外地号牌及临时号牌重型柴油车。

  (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

  (三)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重型柴油车。

  三、以下机动车不受禁行措施限制

  (一)军车(含武警车辆)、消防车、警车、校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专用车辆。

  四、确需入市车辆

  拉运紧急物资(药品等)、生鲜(蔬菜、肉、蛋、禽、海鲜等)、冷链配送的货车(1吨及以上)和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货车,确需在禁行区域和时间内通行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后,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五、禁止通行时间

  全天禁行。

  六、车辆绕行路线

  所有不符合入市条件的车辆,请提前按以下路线绕行,具体为:

  (一)北来过境货车

  向西:通过国道G107下园路口向西—省道S306薄壁向西—省道S230向南—获嘉西环沿省道S308向西—焦作方向;向南、向东:通过省道S229向南—省道S306向东—国道G107—郑州、长垣方向。

  (二)西来过境货车

  向北、向东:通过省道S308获嘉西环路口向北—北环省道S230向北—辉县薄壁路口沿省道S306向东—国道G107卫辉下园路口—安阳、长垣方向;向南、向东:通过省道S308获嘉西环路口向南—省道S230获嘉南环路口向南—国道G107—郑州、长垣方向。

  (三)南来过境货车

  向西、向北:通过国道G107—沿省道S230向北—省道S308获嘉西环路口向北—焦作、山西方向;向北:沿G107向北—安阳方向。

  (四)东来过境货车

  向西:沿国道G107向北—卫辉下园—省道S306向西—山西、焦作方向。

  七、违反本通告之规定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八、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18年12月2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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