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迎重大调整

日前,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简化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优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环境。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中国财经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