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平原新区滨湖小镇(一期)​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处理决定的通报

关于新乡市平原新区滨湖小镇(一期)

四、五标段室外监控系统工程(二次)招标

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处理决定的通报

示范区各相关部门、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新乡市平原新区滨湖小镇(一期)四、五标段室外监控系统工程(二次)评标报告及招标人 河南全盛实业有限公司 提交的《新乡平原示范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采集单》,对于新乡市平原新区滨湖小镇(一期)四、五标段室外监控系统工程(二次)在招标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处理并通报如下:

根据《河南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豫建﹝2008﹞63号)的规定, 河南汇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铭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符合《河南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第四项(施工单位)第D1-2-02种情形,经综合研究,现将 河南汇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铭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记入平原示范区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在平原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年,自 2019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1 日止。

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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