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赴塞尔维亚参加“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工作要求,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赴塞尔维亚参加“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区域内的单位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9年8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新乡市科技局4楼479室。 三、业务咨询电话: 外国专家科:0373-582888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关于组织赴塞尔维亚参加“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的通知》 2.《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日程安排(草案)》 3.《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参会报名表》 4.《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技术合作需求表》 5.《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项目展示需求表》 6.《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创新合作大会参会人员信息表》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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