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项目建议书
的批复
新发改农经〔2019〕269号
市南水北调办:
你办《关于呈报<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新调办〔2019〕5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新乡市“四县一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东线项目。该项目的建设对于缓解经开区、延津县、封丘县及长垣县等受水区的供水压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二、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自新乡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32号口门进水池引水,分别向经开区、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规划水厂供水。全长106.12km,总供水量9310万m3。
三、项目总投资约16.42亿元,由经开区、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县筹措解决,具体资金安排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确定。
四、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尽可能减少工程占地;按照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等有关规定,提出项目法人组建方案;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招标方案编制等工作。
请你们按照市纪委新纪发〔2013〕1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2019-410704-76-01-044808。
望接文后,抓紧进行下步工作。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