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延津县榆东引黄调蓄工程
项目变更的批复
新发改农经〔2019〕340号
延津县发改委:
你县《关于变更延津县榆东引黄调蓄工程投资建设模式的请示》(延发改〔2019〕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根据实际情况对河南省延津县榆东引黄调蓄工程项目进行适当变更。
二、变更内容
工程资金来源由PPP方式变更为县财政筹措解决。
三、该项目批复内容除资金来源变更外,其他已批复事项不变,按新发改农经〔2017〕192号执行。
请接文后,抓紧进行下步工作。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