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五批新乡市市级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批准由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确定的第五批新乡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共计7大类26项)和新乡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扩展名录(共计4大类5项),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保持文化多样性、维护地域特色文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工作,在加快构筑新乡文化高地,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篇章中发挥更大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第五批新乡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
2.新乡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扩展名录
新乡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