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明确: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继续执行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决定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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