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推动疫情轻微区域企业复工复产相关事宜的通告》。通告指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西工区、辉县市、卫辉市、新乡县、获嘉县、原阳县、延津县、封丘县所辖区域初步划定为疫情轻微范围,该范围内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可以不分时段、不分类型,全面复工、应复尽复。同时,通告还对企业复工复产条件、企业灵活用工方式、属地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并指出,其他行政区域仍按《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疫情防控指办〔2020〕15号)执行,分类型分时段,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推动疫情轻微区域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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