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不断提高提名项目的质量,参照2019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筛选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拟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应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对于符合提名条件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应抓紧时间按照科技成果登记条件进行登记。
2.提名项目应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即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提名项目主要技术发明和主要科技创新支撑材料,以及近三年(2017年-2019年)主要完成单位经济效益,可参照2019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材料。
4.2019年度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2020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
5.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6.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提名,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的支撑材料。
7.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二、拟提名项目的范围和重点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尽快安排部署,认真组织筛选项目,重点在高新技术企业或县域内的优势企业中进行筛选,优先提名科技创新突出、实现效益明显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上报内容和时间
2020年3月20日前将《新乡市拟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征集表》发送至科技成果转化与奖励科邮箱。电子邮箱:cgk5820682@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学民
联系电话:0373-5820682
附件:
新乡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