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不断提高提名项目的质量,参照2020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提名项目(人)基本条件
1.提名项目应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对于符合提名条件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应抓紧时间按照科技成果登记条件进行登记。
2.提名项目应推广应用两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提名项目主要技术发明和主要科技创新支撑材料,以及近三年(2018年-2020年)主要完成单位经济效益,具体条件可参照2020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提名相关支撑材料。
4.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是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5.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提名,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提名项目的支撑材料。
6.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7.其他不符合《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及当年度提名工作通知要求的情况。
二、拟提名项目的范围和重点
拟提名项目应为示范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或各有关单位主持完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提名科技创新突出、实现效益明显、支撑材料条件较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荐项目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上报内容和时间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填写《新乡市拟提名河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基本情况表》,于 2021年3月12日 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qfwj666@163.com邮箱。
四、政策支持
对于提名后并获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市科技局将按照新科〔2018〕26号文件的规定,对获奖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配套奖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孜 李政
联系电话:0373-7553215
附件:
2021年1月18日